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鹤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市对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鹤政教督〔2024〕8号)要求,东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就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全区共有义务教育学校7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五中、十中、二十二中、新华农场中学),小学3所(东方红乡中心小学、大跃进小学、蔬园乡中心小学),在校学生2049人,九年一贯制学校1281人,小学768人。教职工总数619人,专任教师372人;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职工总数436人,专任教师251人;小学教职工总数183人,专任教师121人。
(二)学前教育基本情况。辖区有3所公办幼儿园(教育第三、第七幼儿园和新华农场幼儿园),4所民办幼儿园(金宝贝幼儿园、金色海贝幼儿园、君铭霞幼儿园、金果果幼儿园),其中金宝贝幼儿园于2021年被认定为鹤岗市普惠性幼儿园,君铭霞幼儿园于2022年被认定为鹤岗市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幼儿475人,教师60人,在编54人;民办幼儿园幼儿229人,教师37人。
二、各项指标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教育强国”战略落实情况。东山区区委、区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部署,将教育强区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涉教职能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教育经费保障
2.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我区2022年一般公共教育支出总金额为13790.93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教育支出总金额为15295.36万元。2023年与2022年相比增长1504.43万元、增长率为10.9%。2024年各项教育支出能做到按季度序时落实。
3.教育投入“事权划分”落实情况。东山区严格落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严格按要求、按比例将市财政下拨款项足额匹配给各学校,并及时拨付到位。
(三)基础教育
4.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进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坚持“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发展目标,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为我区适龄儿童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资源。东山区在园幼儿704人,其中公办幼儿园475人,民办幼儿园229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67.47%。一是制定《东山区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方案》,成立东山区普惠性民办园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二是制定了《2023年东山区教育局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清单》将“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列为主要目标任务。三是区教育局、卫健、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进行联合检查8次。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东山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安全问题整改台账》,实施销号管理。
5.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情况。东山区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中健全组织架构,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严格对照指标要求,逐项逐校进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查自评,摸排每一所学校的各项指标达标情况。按申报计划逐年创建年度任务,制定台账,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销号管理。二是严格落实鹤岗市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和布局,确保区域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求,更新学生课桌椅67套,智慧黑板10台,进一步改善乡镇学校办学条件,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实现“四统一”。三是对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现阶段,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共计207人,在校就读215人,就读比例为103.9%。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无一名学生流失,实现了辍学率为零的工作目标。
6.基础教育课程开设情况。一是辖区内各中小学都能够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课程,不随意增减科目,不存在挤占挪用音体美劳课时情况。二是各校课后服务课程文体活动及特色课程占比均能达到40%及以上。三是各校每2周1课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课,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学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均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着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
7.专门教育开展情况。经统计,辖区各学校均无需专门教育及专门矫治教学的学生。
8.“双减”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东山区成立了《东山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双减”相关会议4次,制定下发《2023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东山区校外违规培训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7个。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我爱东山区”政府公众号发布“对涉考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等信息11条。三是配齐监督执法人员。在寒暑假、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打击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和社会学科类办学机构。教育、市场、公安、文体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开展规范民办机构办学、消除“隐形变异”行为联合检查7次。四是各校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保障课程有的效落实及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合理。
9.教育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政策指导、教研培训、经验分享以及“三个课堂”的落实等措施,推动了教育信息化的深入发展。一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体教师进行研修培训。二是通过走出参观交流的方式,开阔教师视野,助力教师对“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的深度挖掘。2023年至今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省、市级培训80人次。三是通过“专递课堂”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远程传输和共享使用;通过“名师课堂”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名校网络课堂”推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的结对帮扶和共同发展。
10.“家校社”协同育人落实情况。东山区致力于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在家庭教育中的主导作用,督促教育、民政、街道等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家庭生活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近24.5万元;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讲解10余次。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队,培养家庭教育讲师17人,开展校级家庭教育讲座8次,建立完善的家校沟通机制,为孩子打造健康快乐成长的“大本营”。
(五)教师队伍建设
12.教师待遇落实情况。辖区内在编教师共计590人,教师年均工资收入94981.03元,公务员年均工资收入78042.23元;公办幼儿园3所(含新华农场企业办园1所),其中1所幼儿园能达到“同工同酬”,2所幼儿园未能达到“同工同酬”,但均为教师缴纳社保;民办幼儿园5所,其中4所民办幼儿园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暂未缴纳住房公积金,1所民办幼儿园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核算到工资中。
13.教师配备情况。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校园引材活动中,教育第三幼儿园和教育第七幼儿园招聘教师5人,编制正在落实中。辖区内7所中小学校均配备专兼职校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率达100%,同时均能配足配齐、音体美、劳动教育教师。
14.师德建设情况。东山区坚持价值引领、师德为上。一是组织学校制定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师德师风考评机制,将师德考评结果与各级各类评优晋级挂钩。区教育局与学校签订“东山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工作责任书”、“廉洁从教保证书”和“教师拒收礼,家长不送礼”教师、家长双承诺书,并在学校门前张贴师德师风“监督公示板”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2023年度我区1名教师被评为省级优秀辅导员,3名教师被评为市级师德先进工作者。
15.教师培训情况。积极组织学校参加国家、省、市各级各类培训50余次,2023年围绕艺体学科组织开展区域教研2次、2024年组织开展语文学科区域教研2次,均邀请市级教研员参与指导,带队赴宝泉岭参加梦想教师交流培训活动1次,为教师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同时,全面保障教研培训经费,要求各校将其列入年初预算,按要求给参培教师进行差旅报销,为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技能打下坚实基础。
(六)教育评价改革
16.教育评价负面清单问题监督机制落实情况。积极落实教育评价负面清单问题监督机制,制订了“东山区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负面清单监督举报制度”。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深入开展“十不得一严禁” 宣传学习活动、问题清查行动、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从严落实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要求,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 (七)学生体质健康
17.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辖区内中小学均能按要求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障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学生体质,区教育局积极落实市教育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体育锻炼2小时试点工作部署,制订工作方案,选定蔬园乡中心小学为体育锻炼试点学校。二是各学校科学制定青少年足球训练计划,开展足球训练,提升学生足球技能,并组织开展参加市区校三级校园足球联赛活动。大跃进小学、鹤岗市第五中学均已按标准开展校园足球特色校建设质量复核。
18.学生体质健康改善情况。东山区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学生健康体检1次,学生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学生体制健康优良率达17.59%,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下降4.75%,2024年度学生健康体检工作预计下半年开展。
(八)校园安全
19.各部门依法落实安全责任情况。东山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检查指导力度,消防、公安、应急、教育等部门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1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正指导,明确整改时限,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督促学校针对问题隐患逐条整改销号,形成监管闭环。2023年至今,东山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均为未发生校园安全事故。
20.校园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和双重预防机制,辖区各学校均能保证校园专职安全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2023年以来,组织各校消防、交通、防溺水、防欺凌等常态化安全培训26次,演练活动15次。同时,要求各校通过定期检查、定期研判学校实际情况,持续改进安全工作方案,确保校园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21.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要求各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将学校食堂、校外配餐、食材供应等纳入黑龙江省学生健康管理平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同时,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等部门联合深入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11次,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正指导,2023年以来辖区各校均未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
(九)上年度反馈问题整改
22.2023年市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意见函》的反馈建议,深度剖析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召开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和辖区义务学校校长专题会议,逐项分解、逐项落实责任。针对《意见函》指出的问题,截止到2024年7月整改了4个,正在推进整改的1个,持续推进整改4个。通过整改切实解决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深入推进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发展教育工作职责,全面推动东山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存在问题
(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要求尚未完全达到。对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我区仍有差距,存在公办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偏低、未能足额足项为所有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民办园园舍条件较差、三项生均(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生均建筑面积)面积不达标等情况。
(二)“家校共育”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作为教育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应是地位权重平等的,但仍有大部分家长错误的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责任,而忽略了家庭教育,导致部分家长对家校合作产生畏惧、逃避的心理。
(三)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尽管我区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整体上仍面临教师数量结构不合理、专业素养有待提高等问题。特别是在一些特殊学科和紧缺领域,如体育、心理健康、信息技术教育等教师短缺现象尤为突出。
(四)课后服务中文体活动及特色课程内容单一。各学校文体活动和特色课程的占比均能达到40%的标准,但存在活动内容单一、缺乏多样性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
(一)以优化发展为导向,继续加大教育投入
一是强化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育投入稳步增长。严格执行“两个只增不减”政策,确保教育经费的投入随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特别是要保证政府对教育的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生均教育经费逐步增加,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的刚性目标。区政府在制定财政预算时,优先保障教育支出,确保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二是全力保障人员需求。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时补充因学生增长或教师退休等原因产生的编制空缺,确保教师编制配足及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以满足需要为目标,协调各类教育发展
一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全面对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指标体系,按照“分担办学成本、提高教师待遇”的思路,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实现办学标准化、教学规范化、教师专业化,不断提升保育质量。二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改革,加强城乡共同体建设,强化专项资金保障。深入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惠面。扎实开展联研、联培、联育“三联活动”,通过蹲点指导、送教下乡等方式,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三)以内涵发展为突破,提升教育教学品质
一是聚焦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学生核心素质培养,坚持五育并举融合。构建“善美尚学”德育体系,深化体艺活动,推进“新劳动 创未来”劳动教育,打造符合学生全面、个性发展的育人新模式,培养时代新人。二是突出教师专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全方位、全过程推进师德培育。坚持质量为重,聚焦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革新,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执教能力,构建高素质教师队伍。三是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以“一校一品”纵深推进为抓手,引导学校建立尊重学生个体和追求群体发展需求相结合的现代发展理念。以科学正确的办学理念,凝聚师生共同价值追求和发展远景,锤炼学校文化建设,构建具有时代精神和学校特色的文化新格局。
(四)以教育整治为抓手,优化教育生态环境
一是建立健全教育评价体系,摒弃唯分数论,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评价,落实落细《总体方案》,改进学校、教师、学生评价,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大力营造氛围,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增进社会共识。二是巩固深化“双减”工作。校内减负提质再抓实,校外规范治理再抓紧,促进教育科学、有序、规范发展。三是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为学生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