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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区党政班子领导工作分工

一、区委常委领导分工


周茂林 区委书记

主持区委全面工作。

马荣华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张禹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协助区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双拥”、武装、征兵工作。负责区委日常工作、保密工作,分管区委办公室、保密和机要局。负责政法工作,分管区委政法委。负责区委农业农村工作,分管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分管区信访局。负责群团工作,分管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联系区人大、区政协。

刘延芬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工作。主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全面工作。分管区委巡察办。

侴海燕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负责组织、干部、人才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主持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区委老干部局)、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委老干部服务中心、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和信息中心、机关党委。联系各民主党派。

黄长佳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分管工作。分管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王志强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区政府分管工作。

杨志强 区委常委、区人民武装部政委

负责人武部工作。

王玉河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持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委办公室、区新闻出版局、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新闻出版、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分管区委网信办公室。

孙   磊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分管工作。分管区委审计委办公室。

二、区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马荣华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审计局。

黄长佳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综合经济、财税、安全生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事务、政府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司法局、政府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局。

联系人大、政协、监察委员会、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协调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东山区税务局。

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及信访稳定工作。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王志强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负责全区煤炭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煤矿安全稽查大队。

联系驻区煤矿。

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及信访稳定工作。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孙   磊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负责司法、教育、营商环境、退役军人等方面工作。

分管司法局、教育局(教育督导室)、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政务服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及信访稳定工作。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宋显玲 政府副区长

负责社会事业、街政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民政局、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局、红十字会、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协调街道办事处、残联、革命老区慈善会。

联系民族宗教事务局

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及信访稳定工作。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朱占明 政府副区长

负责工信、科技、招商引资、自然资源、市场监督、外事、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容和环卫园林中心、住房改善服务中心)、物业公司。

协调工商联。

联系市自然资源局东山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分局。

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及信访稳定工作。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潘家利 政府副区长、公安局东山分局局长

负责公共安全等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局东山分局。

联系信访局、司法局。

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及信访稳定工作。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梁   爽 政府副区长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经济服务中心)。

协调乡镇政府。

联系新华农场。

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及信访稳定工作。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办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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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2304060001

联系电话:0468-353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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