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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排情况
东山区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安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14

东山区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安排的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1号)东山区收到资金639万元,经东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结合我区乡镇实际需求,计划将衔接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一、东山区新生村灵芝种植大棚项目:建设普通温室大棚九栋,计划建设资金总计329.2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4.58万元。

二、蔬园乡前进村绿色餐饮综合体项目:建设建设占地950平方米集餐饮、娱乐、会议场地为一体的综合项目,计划建设资金总计3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

三、东山区新生村温室大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产业路及路边沟14500平方米、供热管道及暖气管线等1350米、深水井等其他基础设施,计划建设资金总计253.0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8.03万元。

四、项目管理费项目:计划资金12.6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9万元,用于项目建设的前期费用及办公费。

公示期限: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23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东山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14日

主办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黑ICP备2020005541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60001

联系电话:0468-3537108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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