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发布

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

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鹤岗市两处自然保护区撤销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15

鹤岗市拟向省政府申请撤销老等山自然保护区、新华镇元宝山湿地自然保护区两个自然保护区,按照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撤销流程,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发送邮件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鹤岗市政府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公示媒介:鹤岗市政府网站,萝北县政府网站,东山区政府网站。

二、公示日期:2023年5月15-5月19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电话、信箱和通讯地址

电话:0468)3330825

通讯地址:鹤岗市东解放路27号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

           邮政编码:154100

           电子邮件:935629797@qq.com


附件:1.鹤岗市两处自然保护区撤销基本情况

          2.鹤岗市两处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图


鹤岗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主办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黑ICP备2020005541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60001

联系电话:0468-3537108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7号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51-87212377;举报邮箱:hlj12377@126.com

县级监督举报电话:3539935
地址:东山区东山街道东山路17号二楼东山区财政局
电子邮箱:czj3538007@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黑公网安备 23040602000001号
会员注册
看不清楚,换一张
已有账号? 立即登陆
会员登录
找回密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