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兴安区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东山区人民政府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分为区政府信息、区政府办公室信息。
区政府信息编排体系包括索引号、分类、发布机构、发文日期、名称、文号、关键字等内容,同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搜索和多条件检索两种查询方式。
二、区政府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1.东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gds.gov.cn/
2.“我爱东山区”微信公众号。
三、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区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东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东山区政府办公室(地址: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街道东山路17号,邮编:15410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东山区政府办公室205室(地址: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街道东山路17号)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东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址: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街道东山路17号东山区人民政府205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468-3539666
东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址: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街道东山路17号东山区人民政府205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468-3539666
主办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黑ICP备2020005541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60001
联系电话:0468-3537108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7号
举报电话:0451-87212377;举报邮箱:hlj12377@126.com
县级监督举报电话:3539935
地址:东山区东山街道东山路17号二楼东山区财政局
电子邮箱:czj3538007@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