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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30400000-2020-00012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0-04-02
  • 名称 关于《东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 文号 鹤东政发〔2020〕12号
  • 关键字
关于《东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111日零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黑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915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人口普查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重大的省情省力调查,通过普查,清查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掌握我区人口变化的发展趋势,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积极应对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我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普查,切实将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普查顺利实施。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查机构

成立东山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协调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

三、要周密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

落实经费保障。国务院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承担。要将属于本级承担的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做好普查经费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节省开支。

精心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从有关单位抽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选聘人员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以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单位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

广泛宣传动员。会同宣传部门研究制定普查宣传方案,做好普查宣传策划和具体实施。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填报普查项目,为普查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密切配合,明确职责

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独立负责普查工作。统计部门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实施;宣传、政法、财政、发改、公安、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普查效率

要推进信息技术和资料共享。普查登记采用电子化方式,由普查员使用平板电脑或者手机采集数据,倡导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申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流程加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防泄露。

六、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将依法行政落实到普查全过程。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普查目的,不得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东山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

成人员名单

东山区人民政府

202042

附件

东山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王肇才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徐寿波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员:杨永顺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发展和改革局 局长

党委办副主任、保密和机要局局长

周志国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宋世卓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杜永华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姚丽莉 区妇联主席

杨书媛 区财政局局长

王丽丽 区教育局局

朱晓光 区编委办主任

李秀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文福   区民政局局长

区司法局局长

周广海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永良 区统计局局长

区商务局局长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于志斌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德鹏 区审计局局长

张万军 区煤矿安全稽查大队大队长

孙秋博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

臧国宏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兴文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新华镇党委书记

王玉河 东方红乡党委书记

朱占明 蔬园乡党委书记

宋显玲 新一办街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洪雨 工人村办街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范龙秀 鹤兴办街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韩跃芹 三街办街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高   明 东山办街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于瑞清 市公安局东山分局副局长

王洪伟 市自然源资源局东山分局局长

杨世坤 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分局局长

刘宪福 区税务局局长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hgds.gov.cn/index.php?p=xxxq&id=2714&c_id=119&lanm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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