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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伏尔基河健康评价工作结果的公告

日期:2023-11-02 来源:东山区人民政府

按照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全省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黑河办函2023〕1号)要求,东山区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对伏尔基河开展了健康评价工作,现已评价完成。

经有关乡级(新华农场)河长审定同意,现将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伏尔基河健康评价结果:健康

 

 

东山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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