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市环境统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服务职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夯实环境统计业务基础,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2023年度我市环境统计工业源的调查对象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纳入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不含军队企业)合计111家;生活源调查对象为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污水处理厂13家、生活垃圾处理厂7家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1家;移动源调查对象主要为1户油品储存企业以及机动车,包括汽车、低速汽车和摩托车。
全市废水排放总量3328.710万吨,其中,工业源直接排放废水排放量 256.453万吨,工业源间接排放废水排放量193.968万吨,城镇生活源直接排放废水排放量1400.234万吨,经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城镇生活源排放废水排放量1308.780万吨,农村生活源废水排放量165.669万吨,生活垃圾厂废水排放量3.605万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废水排放量0万吨。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360.676吨,其中,工业源直接排放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82.845吨,工业源间接排放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6.630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吨,城镇生活源直接排放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900.820吨,经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城镇生活源排放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38.980吨,农村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71.420吨,生活垃圾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9.981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吨;氨氮排放总量603.283吨,工业源直接排放氨氮排放量65.464吨,工业源间接排放氨氮排放量1.373吨,农业源氨氮排放量0吨,城镇生活源直接排放氨氮排放量511.090吨,经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城镇生活源排放氨氮排放量8.500吨,农村生活源氨氮排放量16.360吨,生活垃圾厂氨氮排放量0.506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氨氮排放量0吨;总氮排放总量922.683吨,工业源直接排放总氮排放量89.621吨,工业源间接排放总氮排放量9.840吨,农业源总氮排放量0吨,城镇生活源直接排放总氮排放量681.910吨,经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城镇生活源排放总氮排放量92.670吨,农村生活源总氮排放量47.750吨,生活垃圾厂总氮排放量 0.892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总氮排放量0吨;总磷排放总量73.281吨,工业源直接排放总磷排放量4.147吨,工业源间接排放总磷排放量0.215吨,农业源总磷排放量0吨,城镇生活源直接排放总磷排放量 61.890 吨,经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城镇生活源排放总磷排放量2.190吨,农村生活源总磷排放量4.820吨,生活垃圾厂总磷排放量 0.029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总磷排放量0吨。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6269.428吨,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3746.488吨,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2522.940吨,生活垃圾厂二氧化硫排放量0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二氧化硫排放量0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6638.085吨,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3713.335吨,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1396.530吨,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量 1528.220吨,生活垃圾厂氮氧化物排放量0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氮氧化物排放量0吨,颗粒物排放总量21970.917吨,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 9337.327吨,生活源颗粒物排放量12615.520 吨,移动源颗粒物排放量18.070吨,生活垃圾厂颗粒物排放量0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颗粒物排放量0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5037.530吨,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959.579吨,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2894.080吨,移动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1183.871吨,生活垃圾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吨。
全市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067.022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0.844万吨。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