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40号)和《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程序的通知》(黑国土资函〔2016〕305号)要求,现将《萝北县立好采石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协议取得周边水泥用大理岩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萝北县宏森采石有限公司申请协议取得周边水泥用大理岩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2户探矿权出让收益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22日起至2月4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3),并寄(送)鹤岗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4日。公示期内无异议,评估结果自2026年2月5日公开并生效,有效期一年。
通讯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98号
联系单位:鹤岗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邮政编码:154101
联系人:张凯
联系电话:0468-3357110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