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鹤岗市设有五号水库(清洁对照点)、哈啤分公司、斯达机电、东山纸板厂四个空气自动站。2014年底完成空气自动站六参数监测系统建设。2015年1月起,正式与国家联网上传监测数据,并开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鹤岗市优良天数为27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9.9%,同比下降6.9%。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PM10、PM2.5。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详见鹤岗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历。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PM10浓度范围为23~153μg/m³,平均浓度为54μg/m³,与上年同期的41μg/m³相比上升了13μg/m³。
SO2浓度范围为9~18μg/m³,平均浓度为14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5μg/m³相比下降了1μg/m³。
NO2浓度范围为3~44μg/m³,平均浓度为15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6μg/m³相比上升了1μg/m³。
PM2.5浓度范围为12~110μg/m³,平均浓度为34μg/m³,与上年同期的29μg/m³相比上升了5μg/m³。
CO浓度范围为0.4~1.6mg/m³,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4mg/m³,与上年同期的1.0mg/m³相比上升了0.4mg/m³。
O3日最大8小时浓度范围为31~83μg/m³,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75μg/m³,与上年同期的55μg/m³相比上升了20μg/m³。
三、总结
与2024年同期相比,SO2浓度有所下降,NO2、PM10、PM2.5、CO、O3日最大8小时浓度有所上升。
主 编:周润田
审核人:郭洪超
批准人:刘海鹏
黑龙江省鹤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签发日期: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