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25年,鹤岗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要求,围绕服务保障农业农村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执法、普法、监督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市农业农村局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重点开展会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15次。二是强化法治制度保障。制定印发《常态化学法用法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制度》。对我局牵头制定的15件规范性文件,提出拟保留7件、拟废止8件, 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5件存量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保留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确保制度与实践发展相适配。三是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开展“大练兵”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业务培训,累计培训人员60余人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2025年度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组织参加行政案件旁听活动2次,强化执法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实施高效便民服务
坚持深耕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认真梳理权责清单。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和部门职责权限,对352项执法事项权责清单梳理确认。二是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我局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和法律法规要求,共审查文件11个,其中自审8个,双重审查3个。三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共受理信访事项13件次,按时办结率100%。设置举报信箱,公开涉农领域的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涉农纠纷快速响应机制,通过服务热线、线上平台等方式接收群众咨询投诉举报25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三、强化素质提升,着力打造过硬执法队伍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于法有据、有据可查,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定2025年联合抽查计划,涉及兽药、种子和农药等抽查事项8项,抽查市场主体60户,已全部抽查完成并公示。二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市县两级案卷自查自纠,累计发现问题2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两县督导检查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抽取20余户农资经营店开展问卷调查,征集问题线索,听取意见建议。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农资打假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和查处率均达到100%。围绕农资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领域开展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900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590余家次、农机400余台,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立案查处39件,罚没款130余万元。
四、开展普法宣传,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多措并举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是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制定《鹤岗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累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17户,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维权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二是推动普法工作向基层延伸。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和“农民丰收节”等活动,通过走进企业(农户)现场宣传、微信群培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分领域进行精准普法,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宣传主题活动与行业管理服务、日常监管执法相结合,加强以案释法、案例普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健全法治保障机制,将普法融入农业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为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基石。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强化普法宣传,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协调行业管理、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坚决维护农资市场正常流通秩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鹤岗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