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25年,鹤岗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法治赋能工作提质增效,扎实推动各项业务在法治轨道上稳步运行。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化法治引领,筑牢民政工作法治根基。我局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学习宪法、民法典及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年组织法治专题学习60学时,参与人员300余人次,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二是健全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同时,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各单位,压实工作责任。三是营造法治氛围。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阵地,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民政治理效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殡葬和养老领域的监督检查以及社会组织本部门抽查,已全部完成。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并积极参与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推动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民政权力运行。严格遵循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制定重要政策、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调解条例》,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健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争议。全年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敲警钟。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3次,通报违规吃喝典型案例、“四风”典型案例及本单位案例,领导干部签订了禁止违规吃喝承诺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观了廉政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以案明纪、以案示警。开展专题案例研讨剖析会,年轻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围绕违规吃喝和民政系统典型案例在会上作重点发言,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和队伍的纯洁性。
(六)加大普法宣传,全面提升法治素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鹤岗民政”微信公众号建设,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增加地名故事、一图速览等专栏,进一步浓厚法治氛围,强化法治宣传效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进。开展文明祭祀、移风易俗宣传活动,推动形成文明新风尚;解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并开展多种形式慈善宣传活动,动员广大市民参与慈善,支持慈善事业。在《鹤岗日报》继续设立专栏“鹤岗地名故事”,加大对《地名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总结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当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特别是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普法效果有待提升。
二是法治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个别业务领域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6年工作思路与计划
202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推动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举办民政法治知识竞赛,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创新普法方式。开发适合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普法产品,运用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技术开展普法宣传。建立民政普法案例库,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升普法精准度和实效性。
三是深化“法治民政”建设。推动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推进“智慧法治”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民政法治建设,提升法治工作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鹤岗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