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密围绕《鹤岗市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融入自然资源各项工作中,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要素保障能力,高质量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纳入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会前学法制度,通过市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务会以及“三会一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然资源政策法规,不断增强全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协同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局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督促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同志依法行政,有效推动了全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的支撑作用,全力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等部门依法依规办事,全年未发生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等问题,有效推动了全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强化基础保障。明确将法治政府建设费用列入办公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软硬件”要求。强化了法治工作资金保障,落实了法律顾问、普法宣传等有关经费,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严格规范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政务服务网将执法主体信息、权责清单及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全面公开。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对于重大执法决定,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二是规范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从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杜绝不在编、不在岗、合同工、临时工申领执法证件。行政检查严格执行“亮码入企”规定,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相关执法活动。截至目前,全局共有101人取得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岗位持证比例达到73%。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和监督管理,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按照司法局要求,对2025年8月1日前制定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向市政府建议保留1部地方性法规和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四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黑龙江吉相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由专职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和应诉协助。年初以来,我局委托代理律师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劳动争议等诉讼、复议及仲裁8次。同时,对不动产抵押登记、返还采矿权价款以及合同审查等业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为我局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三)深化诉前调解,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我们积极探索并深化诉前调解机制建设,将其作为化解矛盾、提升治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一是“府院联动”。与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对法院委派或委托调解的案件,及时接收、高效办理。依托我市“府院联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研判纠纷特点,统一法律适用尺度,畅通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通道。二是“部门协同”。主动加强与信访、司法行政、乡镇(街道)政府、村(居)委会的协作。对于涉及多部门的复杂纠纷,建立联合调解小组,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化解合力。三是“专家助力”。针对土地权属、矿产储量评估、规划技术等专业性强的问题,引入相关领域专家、法律顾问、退休资深工作者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调解,提供专业意见,增强调解公信力。今年8月1日,在全市府院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上,我局就诉前调解工作做了典型经验交流。
(四)推进普法宣传,营造优良法治环境
我们重点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重要节日为契机,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线上平台,刊发、转载各类普法宣传文章和视频短片,利用电子大屏幕滚动播发宣传口号标语,通过对外办事窗口向办事群众讲解相关政策法规,有效拓宽了宣传范围,增强了宣传效果。二是在“4.22”地球日宣传期间,我局与省厅、萝北县局在中国五矿集团联合开展了“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活动主题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进行宣传,并现场开展了政策法规咨询活动。三是在“6.25”土地日宣传期间,我局在五指山公园南门开展了主题广场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展示海报、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现场讲解,向群众科普土地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各自然资源分局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辖区服务对象的特点,分别开展了“送法上门”活动。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普法宣传与窗口服务相结合,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过程中,向办事群众发放“土地日”宣传资料,提示土地使用者要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此次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切实提高了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群众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工作深度不够。宣传教育的方法和措施拘泥于传统,缺乏行之有效的创新形式,群众参与度较低,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现有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性不强,且近年来新招录人员较多,存在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能力有限、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三是硬件设施保障不足。执法设备老化、缺失,专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不足,部分分局电子显示屏无法使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和普法宣传效果。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准确把握法治建设工作导向,认真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领导。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依法决策、年终述法等工作,组织做好年度任务制定、协调推进、情况总结等常态化工作,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
(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内部培训与外部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以普法推动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巩固普法成果,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四)全面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加大法治业务培训力度,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执法等问题,严肃及时处理。
(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行依法依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提升应诉质量,有效降低行政风险,为各项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