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规定,鹤岗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鹤岗市晟腾矿业有限公司开采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已通过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陈冬、孟德育
电话: 0468-3358355
邮箱: hgzrjkqk@163.com
附件:
《鹤岗市晟腾矿业有限公司开采方案》评审意见书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