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01-27 10:03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严格遵循《条例》规定,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完善制度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40条。聚焦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发布相关通知公告331条。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其中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文件17件、规范性文件6发布各类解读文件20件。强化基层公开指导,规范公开内容、程序和形式,助力全市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进一步优化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办理程序规范、答复内容合法合规。2025年,受理向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申请6件,转办201件,答复时限平均压缩至15个工作日。推行“一对一”沟通机制,在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逐一对接,明确申请事项协助补充材料有效化解潜在争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健全信息管理机制,对现行有效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动态更新,确保底数清晰、标准统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将公开要求纳入信息生成、流转、存档全过程,保障信息发布合法合规。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市政府门户网站通过一系列功能完善与升级,实现了服务效能的显著提升。网站集成了政策发布、高级搜索与互动回应等创新功能,并依托新增的智能搜索系统,实现了政策信息精准直达基层,将用户平均查找信息时间缩短至30秒以内,有力保障了网站的高效运行。2025年网站统一知识库与智能问答系统累计访问量近2万次,咨询量超6500次;智能搜索系统用户数突破8万,总搜索量高达280万条。

)监督保障方面。市政府办公室严格遵循《鹤岗市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在全面督促各发布单位落实“三级审批”的基础上,同步于办公室内部实行严格的内部“三级审批”,双重机制强化审核把关。年初以来,累计审核主动公开信息1000余条,错敏词发生率显著降低95%以上。同时,持续加大对两县六区政府网站的常态化监管力度,针对主动公开模块实施专人巡查机制,坚决杜绝更新迟缓、长期不更新及“休眠”等问题,确保了市政府及各县(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专栏合格率稳定保持在100%,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9

10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困难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的精准性与需求匹配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供给与群众关注的热点、办事服务的需求之间,尚存在一定程度的错位,个性化、靶向性的公开服务仍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通俗化与传播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解读形式仍偏重文字、图表,视频演绎的比重较低,影响了政策信息的有效触达和理解。

(二)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精准供给优化信息供给结构,围绕重点领域和公众关切,提升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匹配度。二是创新解读传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加大可视化、场景化解读供给,拓展多元化传播渠道,着力提升政策到达率和理解度。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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