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01-27 14:01

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5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468-3216108,地址: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09号;电子邮箱:fgw816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要求,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涵盖内容包括价格政策宣传、政策文件解读、价格监测、收费目录清单等。依申请公开信息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02条。

(一)主动公开

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篇,分别是关于推动鹤岗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全力实现首季“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和鹤岗市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接到信息公开申请8件,经我委工作人员查找已按信息公开答复相关要求,将答复文件邮寄给申请人,并电话告知。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我单位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分别是《关于调整鹤岗市市区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鹤发改价联规〔2025〕1号);《关于萝北县太平沟景区门票继续执行原标准的通知》(鹤发改价规〔2025〕2号)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主流媒体资源,推进微信公众号规范化建设与常态化更新截止目前,市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共计1472人。本年度发布信息共计302条,定期发布《鹤岗市生活必需品“价比三家”信息表》,主动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举报方式,及时发布政策阐释、廉政教育、安全保密等信息,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们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不足,一是信息供给与公众需求存在偏差,部分公开内容聚焦于部门工作视角,对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政策,解读方式较为生硬,缺乏贴近生活的解读和实用指引,致使公众理解存在障碍。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范围有待拓展,目前公开内容多以基础文本为主,对政策背后的考量、项目推进的关键节点以及民生相关资金的具体流向等内容披露不足,难以充分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三是互动回应质效有待提升,现有沟通渠道的实用性不足,且内部在处理公众诉求时,存在流程衔接不顺畅、责任划分不清晰等问题,影响了回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026年,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以需求为核心,优化信息供给质量。定期开展多渠道调研,精准把握公众信息需求方向,优化完善信息公开目录。针对重点领域内容,创新解读方式,增加实用化指引,让公开信息更易被公众理解和使用。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层次。围绕政策实施和项目推进全流程,主动公开更多关键信息,重点强化民生领域相关信息的披露,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和价值。三是提升互动回应能力,规范内部工作运转。进一步激活现有互动渠道功能,同时梳理优化内部诉求处理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与时限,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公众诉求的办理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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