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财政局

2026-01-27 15:11

鹤岗市财政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鹤岗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财政局联系(电话:3450127,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南三道街;电子邮箱:hgsc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围绕财政职能及社会关切,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方面,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政府采购方面,依托全省统一平台,全流程公开采购意向、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等信息,确保采购活动全程透明可追溯。同时,严格依据《条例》要求,更新并公开鹤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保障收费信息公开透明。

优化服务理念,畅通政务运行。政务服务方面,积极推行“互联网+”模式,聚焦流程优化与效率提升,通过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持续改善办事体验。依托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2025年市本级审批通过代理记账机构13家,实现服务与监管同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方面,积极落实《条例》要求,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与办理程序,依法精准界定不予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5件,均按期办理。

拓展公开渠道,增强服务实效。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多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线上依托“鹤岗财政”公众号,及时发布财政动态、政策解读及服务指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清晰阐释业务流程与责任,构建多层次宣传矩阵,有效提升政策知晓度,获得群众广泛认可。同时,健全信息发布“三级联审”机制,严格审核内容合法性、表述规范性及数据准确性,确保发布信息经得起群众监督与时间检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审批代理记账许可证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7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待提升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的内容日趋多元复杂,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的应对能力尚显不足,专业化水平亟待加强。

二是公开内容丰富度欠佳当前公开的政府信息未能充分满足群众需求,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与群众生活的紧密联系不够紧密。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办理能力重点围绕《条例》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核心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依申请公开事项能够得到高效、准确的办理。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增强便民服务严格遵循《条例》要求,秉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重点加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有效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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