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医疗保障局

2026-01-28 09:44

鹤岗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5鹤岗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468-3220011,地址: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11号三楼;电子邮箱:hgylb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稳步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2025年,市医疗保障局在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的信息数为652条,在其他媒体上主动公开信息数为1条。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准则,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平台、线下宣传栏等多元载体,常态化发布政务动态、通知公告、医保政策法规等权威信息。

(二)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

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强化申请受理环节的沟通对接,精准掌握申请人核心诉求,不断提升答复文书的规范性、针对性与实效性,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所有申请均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规定,规范完成审查、办理与答复全流程工作。

(三)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照《鹤岗市医疗保障局新媒体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要求,优化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构建“多级审核、层层把关”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合规性、准确性与严肃性。线上通过鹤岗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下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等方式,推动惠民政策走进群众身边;主动邀请主流媒体参与宣传报道,及时公开医保领域重点信息。

(四)持续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信息呈现形式,拓展公开内容维度,重点优化政策解读、工作动态、服务指南等内容供给。2025年,通过鹤岗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累计公开及转载各类政务动态信息647余条,有效提升了政务信息的传播力与可及性。

(五)强化监督保障落实见效

加强对全局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与业务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符合规定、发布及时,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关切,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在医保领域遇到的实际问题,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进展,网上公开执行质效也有明显提升,但仍存在诸多不足:部分公开内容聚焦政策原文发布,针对群众实际需求的解读不够通俗化、场景化,尤其对医保待遇标准等专业内容,缺乏案例式、图文式解读,导致部分群众理解难度较大。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通过线下窗口、新媒体留言、12393医保热线等渠道,收集群众高频咨询事项,聚焦医保报销流程、待遇调整细节等内容,开设专题公开板块,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制作通俗化解读材料,提升群众理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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