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于8月20日14:00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孙晓初介绍《条例》的制定过程、主要内容、落实举措等有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
政务访谈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于8月20日14:00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孙晓初介绍《条例》的制定过程、主要内容、落实举措等有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新闻发言人唐琳:
各位嘉宾、记者朋友们,下午好,欢迎参加由中共鹤岗市委宣传部(鹤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鹤岗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孙晓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海宁出席本场新闻发布会,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进行本场发布会的答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在提问前请通报自己的所在的新闻机构,大家可以开始举手了。
记者:
鹤岗专门出台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背后是基于哪些本地现实问题或安全需求推动的?能讲讲条例诞生的背景吗?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新闻发言人唐琳:
这个问题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海宁来回答。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海宁:
感谢您的提问,鹤岗推进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立法,源于三大现实考量:
一是老旧小区隐患突出。鹤岗作为资源型城市,存在大量建成年代久的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老化缺失、通道堵塞等问题普遍,部分小区消火栓无水、楼道堆杂物,火灾风险长期高悬;
二是管理责任边界模糊。过去物业、居民、建设单位等对消防责任“踢皮球”,出现问题相互推诿,比如物业以“设施建成久无维修资金”为由不管,居民觉得“消防是物业的事”,导致隐患难整改;
三是气候与生活习惯风险。鹤岗冬季寒冷,居民用电用火取暖频繁,私拉电线、违规使用小太阳等行为,叠加住宅消防短板,极易引发火灾。为破解这些消防难题,通过立法明确权责、规范管理,筑牢住宅区安全底线,成了必然选择。
记者:
从城市发展和民生保障角度看,《鹤岗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出台,能给鹤岗带来哪些长远价值?这部法规的意义体现在哪儿?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新闻发言人唐琳:
这个问题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孙晓初来回答。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孙晓初:
感谢您的提问,您的问题由我来回答。条例出台对鹤岗意义深远,可概括为“三个助力”:
一是助力城市安全韧性升级。作为首部聚焦住宅区消防的地方性法规,它填补了鹤岗居民住宅消防管理的法治空白,让老旧小区改造、消防设施维护等工作有法可依,推动城市从“被动救灾”向“主动防灾”转变,提升应对火灾风险的韧性;
二是助力民生福祉守护。住宅区是百姓生活核心场景,条例通过明确各方责任、规范用火用电等细节,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到实处。比如强制物业维护消防设施、引导居民规范行为,直接守护群众居家安全,让“住得安心”成为常态;
三是助力城市治理现代化。以法治手段理顺消防管理权责,推动物业、社区、部门协同共治,不仅解决消防难题,更探索出“小法规撬动基层治理”的路径,为鹤岗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提供消防领域的实践样本,助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记者:
鹤岗市消防救援支队后续会怎么让《条例》真正“落地生根”,避免成“纸上规定”?有哪些具体推进计划?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新闻发言人唐琳:
这个问题继续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孙晓初来回答。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孙晓初:
感谢您的提问,您的问题由我来回答。第一阶段“广宣传”,联合社区、媒体,用“线上短视频解读+线下社区宣讲会”,把《条例》讲透,让居民、物业“知规”;第二阶段“强执法”,开展“居民住宅区消防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物业履职、居民违规,用“查处一起、警示一片”,让《条例》“长牙带电”;第三阶段“促长效”,推动建立“物业消防信用评级”机制,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举报投诉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同时指导社区建“消防自治小组”,让居民、物业、社区长期联动,形成“宣传-执法-自治”闭环,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新闻发言人唐琳:
好,感谢刚才几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答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本场发布会的内容将在鹤岗市政府网站发布,最后,感谢出席本场发布会的各位嘉宾和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