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是打造我区第一支柱产业的重要保障措施。2019年区在市委、市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法,以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突破口,通过全面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初步形成了对食品安全全方位、动态、立体监管体系,今年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综合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
一、全面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加强领导,实行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1、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8月14日,全区各相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资格及生产条件情况,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规范情况等,本次行动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65户,其中正常生产49户,停产16户。
2、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将全区设置为五个监管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设一名具体监管负责人,监管责任区实行了“四定”,即定人员、定职责、定区域、定企业。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突出重点,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落实巡查、回访、定检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建立对企业巡查工作记录,对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3、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工作。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撑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档案,全年共普查登记食品生产企业65家,其中建档65户,并签定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65份。
4、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巡查工作。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从源头上遏制假冒伪类食品,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区要求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了食品风险分级监管工作 ,做到检查一户、评定一户、定级一户,按照A级每年1次、B级每年2次、C级每年3次、D级每年4的检查频次,全年共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共计160余次,并将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情况的巡查记录记入档案,切实加强了巡查工作。
(二)开展了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1、加大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查处力度。我区认真落实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主体、严惩一批违法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一批制度机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今年共计查处食品安全案件2起,查封扣押违法生产食品5000公斤,罚款共计10万元。
2、加强了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建立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档案,目前普查食品加工小作坊6户,建立档案6户,并全部签订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开展2019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在我区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拨款10万元用于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支出。
本年监测项目包括食品中生物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等指标。监测的类别和品种为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的,风险较大的,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食品。
本年风险监测共计检验生产企业的大米、豆制品、糕点、肉制品、啤酒、白酒、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火锅底料、饮料17批次,流通领域保健食品、蔬菜、水果、酱腌菜5个批次。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收集我区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食品中放射性污染数据,了解我区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和放射性污染水平和趋势,分析危害因素可能来源,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制定抽检计划、评定风险等级等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一)开展“元旦”、“春节”、“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专项行动检查以节令酒水饮料、月饼、乳制品、生鲜食品、食用油等消费量大、易腐败变质的食品为重点品种。检查中主要检查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有效,认真查看食品的外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进销货台账情况;重点检查销售的食品是否属“三无”产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等情况。
专项行动共计检查食品经营企业282余户,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中未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了节日期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为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我区市场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对我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固定猪肉专卖店、街道猪肉流动摊点开展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的内容:一是各猪肉经营户销售的猪肉是否持有“两证两章”(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验讫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凡是销售无“两证两章”的猪肉,依据《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扣留。二是查看商场超市和冷冻冷藏店是否经营冷冻的猪肉产品,是否有冷冻冷藏设施,经营的猪肉产品是否索取票证。
此次共检查猪肉销售摊点20个(其中农贸市场内2个,农贸市场外猪肉专卖店铺3个,商场超市内猪肉销售专柜5个,街道流动摊点10个)。并在东山区东方红乡立春村集市发现有一户商户销售涉嫌经营未按照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联合执法人员对该批155kg猪肉进行扣押,并委托鹤岗市农业农村局肉制品检验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该批155kg猪肉为未经检疫肉品,该案件已经移交鹤岗市公安局进行查办。
(三)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大检查。我区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通过开展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和明察暗访,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建立监管档案,要求经营者作出诚信守法公开承诺,不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不合格“五毛食品”。对学校及周边开展食品安全全覆盖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未发生校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四、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一)加强学校、学校周边、养老院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重点围绕各级各类学校、学校周边、养老院餐饮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索证索票及进货台帐登记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餐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留样管理情况、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主要卫生设施以及操作间内外卫生状况等开展检查,尤其突出了对食用油脂和大米等大宗食品原料采购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存在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目前已实现全区学校、养老院食堂明厨亮灶率80%的目标。并全部建立服务单位档案。
(二)开展小餐饮(含无证餐饮)专项整治
针对我区小餐饮规模小安全隐患多的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餐饮(含无证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持证小餐饮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提供就餐服务的社会托幼机构、农家乐、快餐店等)为重点整治对象,检查的同时并指导帮助餐饮单位针对实际情况进行硬件升级改造,力争使绝大多数守法经营单位达到证照规范、制度规范、操作规范,建成一批阳关餐饮示范单位,百姓可通过手机APP进行查看示范单位厨房情况。
五、购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
为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今年我区大力投入18万元资金配套支持购买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使我区实现了食品安全检测模式从固定到移动的突破。 开展对农贸市场及水果蔬菜经营者开展农残、非法添加剂项目等现场快速检测,共抽检18个批次,检验情况总体良好,正式拉开了食品安全快速移动检测工作的序幕。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具有检测速度快、检测周期短等特点,对发现的问题可现场进行快速处理,填补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现场快速检测的空白,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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