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发布
关于2022年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资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方向)安排批复的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6号)259万元,经东山区民宗局(鹤东民宗〔2022〕1号)批准实施以下项目:
一、产业项目:成立农业农机队,购置农机具16台套需资金169万元。
二、基础设施:农业机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机械配套基础设施厂房、维修车间等,需资金90万元。
公示期限: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30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uploadfile/file/20221218/20221218144652_95313.docx
东山区民宗局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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