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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排情况
东山区2024年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29

一、公示内容:2024年度中央、省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东山区共计687万元,分别是:《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9号)368万元、《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20号)319万元,按照中央、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任务,经东山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及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安排实施一下乡村振兴项目:

(一)新华镇南华村永华屯仓储库项目,建设1650平方米仓储库一座,资金规模245万元、其中中央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245万元;

(二)新华镇南华村永华屯大棚项目,建500平方米高标准日光节能温室大棚2栋,资金规模50万元、其中中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

(三)东方红乡兴华村秸秆打包服务队筹建项目,购置各类农机具17台套,资金规模237万元,其中中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万元、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4万元;

(四)蔬园乡裕民村“我在东山有块田”绿色种植综合体一期项目,建设高标准温室大棚3栋,建设1000平方米晾晒场及建设露天5000平方米小农场,资金规模155万元,其中中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5万元。

二、受理部门:东山区乡村振兴局

三、监督电话:12317

四、通讯地址: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五、公告期限: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

东山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29日

主办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黑ICP备2020005541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60001

联系电话:0468-3537108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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