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发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7日下发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40号)精神,构建电梯安全“党政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市场有效调节、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推动电梯安全监管从问题式管理向预防式管理、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从经验式管理向智能化管理的科学转变。全面落实电梯安全责任为核心,着力实施电梯质量安全分类监管,逐步建立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形成监管机制完善、安全责任明晰、安全管理到位、社会共同参与、应急救援及时的电梯安全工作体系,不断提升电梯安全运行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梯故障和事故,确保电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意见》主要内容分为四部分。
工作目标。《意见》要构建电梯安全“党政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市场有效调节、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推动电梯安全监管从问题式管理向预防式管理、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从经验式管理向智能化管理的科学转变。全面落实电梯安全责任,着力实施电梯质量安全分类监管,逐步建立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形成监管机制完善、安全责任明晰、安全管理到位、社会共同参与、应急救援及时的电梯安全工作体系,不断提升电梯安全运行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梯故障和事故,确保电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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