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发布
东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政府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部署,遵循“谁起草谁清理”的工作原则,我区对2022年12月7日前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6件,修改0件,清理3件。
附件:1.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
2.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
附件1: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
1 |
县级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东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山区煤矿整治整合转型发展优惠政策〉的通知 |
鹤东政规〔2019〕1号 |
保留 |
2 |
县级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东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佳铁路改造工程鹤岗段沿线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
鹤东政规〔2019〕2号 |
保留 |
3 |
县级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华农场、宝泉岭农场划定辖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通知 |
鹤东政规〔2020〕1号 |
保留 |
4 |
县级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东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东山区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9年-2030年)〉的通知 |
鹤东政规〔2020〕2号 |
保留 |
5 |
县级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东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山区健康龙江行动(2019-2023)实施方案〉 |
鹤东政规〔2020〕3号 |
保留 |
6 |
县级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22年东山区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
鹤东政规〔2022〕1号 |
保留 |
附件2: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县级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东山区2019年春季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鹤东政办规〔2019〕1号 |
清理 |
县级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东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山区梧桐河流域水质达标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
鹤东政办规〔2019〕2号 |
清理 |
县级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东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山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鹤东政办规〔2019〕3号 |
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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