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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鹤岗市岭东煤矿停产整顿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5

关于鹤岗市岭东煤矿停产整顿的公告


2024年4月10日至1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督导第四工作组对鹤岗市岭东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煤矿存在2条重大隐患。

1、7#层煤前组左部回风巷和+30m开拓工作面(炮掘工作面),无“一炮三检”瓦斯检查记录;回风上山(装有带式输送机)及设备开关处无瓦斯检查记录,瓦斯漏检。

2、查阅喷洒阻化剂、注氮、灌浆等防灭火记录,一是无7#层三段(二段)综采工作面灌浆记录,二是注氮记录无注氮地点、注氮时间,三是喷洒阻化剂记录无喷洒阻化剂量,综合防灭火措施落实不到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东山区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局于2023年4月12日责令该矿停产整顿。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特此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主办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黑ICP备2020005541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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