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发布
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鹤岗市东山区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首责,强化监督践行初心使命,重点围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及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扎实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已立案7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7人。
东山区始终把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将农村低保、饮用水安全、高龄津贴、侵占惠农资金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关键环节,努力做到精准发现、精准整治、精准问责。工作中,该区聚焦民生领域巡察重点,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强化民生保障监督。其中,在对办事处、社区进行巡察过程中,发现存在违规发放家庭子女奖励费、津补贴和助学救助金等9件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处置并反馈办理结果。同时,在重要时间节点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及时提示提醒,敲响警钟。针对东山区农村党员干部多,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情况,通过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农村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农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组织村两委工作人员参观鹤岗市看守所和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对侵犯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切实提高农村党员法纪意识,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作者 宋世卓 记者 陆铁男)
主办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黑ICP备2020005541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60001
联系电话:0468-3537108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7号
举报电话:0451-87212377;举报邮箱:hlj12377@126.com
县级监督举报电话:3539935
地址:东山区东山街道东山路17号二楼东山区财政局
电子邮箱:czj3538007@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