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发布
鹤东政发〔2019〕49号
东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
东山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为加强地方政府对税收工作的领导,汇聚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协税护税合力,根据《黑龙江省税收保障条例》相关规定,成立东山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税收征管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税收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实现更好更快高质量发展。
一、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肇才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徐寿波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杨永顺 区政府党组成员、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宋世卓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文福 区民政局局长
林 丽 区司法局局长
杨书媛 区财政局局长
李秀军 区人社局局长、组织部副部长
王洪伟 自然资源局东山分局局长
臧国宏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德鹏 区审计局局长
杨世坤 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分局局长
吴永良 区统计局局长
张万军 区煤管局局长
李庆涛 区工会主席
刘义众 区残联主席
刘宪福 东山区税务局局长
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主要负责综合治税工作的统筹落实。办公室主任由杨书媛同志担任,东山区税务局冯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他单位各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任办公室成员,同时明确一个责任部门和具体联络人。
一、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 任:杨书媛 区财政局局长
副主任:冯 涛 东山区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李方超 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海旭 区委宣传部
褚天舒 区民政局
李鑫鸿 区司法局
耿靖文 区财政局
王 迪 区人社局
闫玉明 自然资源局东山分局
赵丽英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慧芳 区审计局
李婷婷 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分局
赵立勋 区统计局
史其丹 区煤管局
辛 朗 区工会
张淑芳 区残联
李西香 东山区税务局
二、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审定全区综合治税工作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二)负责全区综合治税工作组织的和管理。
(三)协调涉税信息单位在综合治税工作中的关系,解决涉税方面的有关问题,促进综合治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指导、督促、检查综合治税工作。
(五)定期组织召开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议。
(六)对综合治税涉税信息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七)其他需要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
三、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领导小组日常办公机构,承担和处理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全区综合治税工作,提出相关工作思路和建议。
(二)负责落实、督办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
(三)及时向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综合治税宣传工作,扩大综合治税的社会影响,积极营造综合治税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完成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的税收保障工作。
东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9日
东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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